[摘要] 3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究竟是高是低?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说法,个税工资薪金免征额标准由2000元提至3000元,预计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3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究竟是高是低?
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说法,个税工资薪金免征额标准由2000元提至3000元,预计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这样的方案与公众此前预期的5000元免征额度仍有差距。争议的焦点无非是,作为反映各类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个税免征额,和现在大家对许多大城市高消费和高通胀水平的直观感受不符。
按照财政部的解释,3000元个税免征额的计算依据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结果,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而导致争议的根本原因,就出在最初的1123元/月这个计算依据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占比的前四位分别是食品类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而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且不论每月仅需111元是否就能有地方住,仅各类支出所占比重的排名顺序就已经和公众对于自身消费的感受明显不符。而在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的情况下,按照多年前较低时候的房产成本价格折旧体现的房租价格,必然会与当下的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差异。
对此专家建议,解决问题的思路也许不在免征额本身,而在于设计合理的税前扣除项,“提高起征点并不能真正体现税负公平,各种专项扣除才是实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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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回应:研究具体问题时谨慎使用
人均居住月支出是平均数
据新华社电国家统计局网站4日刊载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的署名文章,对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的统计方法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在谈及“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这个数据时,王有捐在文章中强调,这是一个人均居住支出数,也是一个平均数,综合了不同地区、不同城镇、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支出。文章强调,由于目前通过抽样调查获取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是一个综合的数据,因此,在研究具体问题时要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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