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钥匙”如何打开农民四把“心锁”?——网友与代表委员围绕“十二五”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对话。
“心锁”四:流转:农民能够分多少?
【纲要草案关键语】“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等权利”。
【网友疑问】四川网友“窝窝我窝”在四川新闻网的麻辣论坛发帖认为,“十二五”规划说,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等权利。但是如果不明确土地流转的级差的分配比例,明确农民究竟能拿到多少,怎么认定并保障农民的权益呢?
【代表委员回应】华福周代表说,城乡间因土地流转形成的土地级差也是统筹城乡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有必要探索新路径,消除这种以土地流转级差造成的城乡和发展不均衡,土地流转应该由占有它的农民所得。
【会外连线】2006年以来,成都市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使土地在城乡之间“飞”了起来。低价值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飞”到高价值的地区,既解决了城市化发展需要,又使边远农村获得较高的土地,实现城市和农村共享改革成果。据统计,实施了“飞地”政策的农村,平均每个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的投入可达到4000万元以上,平均每个农民从城市化土地增值中3.2万元。
【记者点评】土地增值的因素是复杂且多变的,通过流转而形成的应该怎样切分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中央的原则是明确的,那就是必须保障农民的“占有、使用、”等权利。(记者侯大伟、何宗渝、杨玉华、马勇、秦亚洲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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