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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新国五条执行首日 昆明过户量锐减九成

——如何征收20%个税仍然存疑

都市时报  2013-04-02 07:48

[摘要] 昆明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并未提及二手房交易按20%征税的问题。 昨日从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目前征税方式跟以前一样。截至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税务窗口成交量只有20份,单天办理人数估计比之前下降了90%。

■ 都市时报记者 蒋若梅 实习生 琚珍珍

追踪报道

昆明新“国五条”

实施细则出台

昆明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并未提及二手房交易按20%征税的问题。 昨日从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目前征税方式跟以前一样。截至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税务窗口成交量只有20份,单天办理人数估计比之前下降了90%。

如何计征个税

昆明仍是“二选一”

此前国家公布的新“国五条”明确表示转让二手住房按差额(扣除相关税费)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前段时间北上广地区的新“国五条”细则也对此作出规定,不少昆明房主都忙着赶在新“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前,抓紧办理房屋过户。

张先生还有尹女士八点半就赶到了房产交易中心,因此还不知道昆明市新“国五条”细则已经出台且并未涉及征收20%的税。“20%的税影响相当地大,我之前一直非常担心房子无法脱手,这几天赶紧降价了。”尹女士介绍,自己的房子如今已经卖出去,但价格比之前下降了五六万。

据现场的办理情况来看,火爆场面已经消失,每个办理点人数都不多,市民无需排队。房产中心税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关于新“国五条”细则的具体实施要求,因此还是按照2006年12月21日出台的《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和《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执行:凡是能够提供原购房价格证明的,个税征差额的20%和1%的土地增值税;不能提供证明的,个税交纳额为交易总额的1%以及1%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政策规定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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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过户市民大幅减少

之前规定的房价总额1%或按转让所得(差额)20%“二选一”征税,这也直接影响了交易量的多少。上午10点半左右,该工作人员所在的税务窗口只接受了市民提交的20份单子。“今天办理人数起码下降了90%。”他说。

3月起限购查询审核更严

明确规定收复印件验原件

在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进行限购查询,要求交购房家庭情况登记表、结婚证或婚姻情况证明以及户口本以及家庭状况证明。

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不仅需要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要求携带原件进行检查。“其实限购查询是自2011年限购令出台之后就有的,只是从3月份开始,查询实行电子录入,因此要求市民必须带上证件的原件”,一位办理限购查询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要是实在没带原件也没事,可以手工录入。

“限购查询主要是看户头下面到底有几套房,但是审核得很严。”当时正在办理限购查询的方先生说。另一位前来办理限购查询的方先生,带齐了所有的证件,但提交资料的时候,却被告知下次再来办理。“他们跟我说需要补交五险一金的资料,我还得回公司开,这也太严了。”方先生说。另外,除了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之外,市民还需填写一份声明书,表明承担超出限购房产的一切后果。

专家解读

今年昆明新房价格涨幅难超10%

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认为,对20%的所得税征收问题,昆明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可能是由于目前技术上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并且税务部门的细则还没出来,后续问题应该还要与税务部门进行一定的对接,细节上还有待确定。

另外,张洪表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这一点是很合适的,充分考虑到了居民的承受能力,但具体的目标有待细化,也就是说具体低多少还需要研究。 一方面,新房价格涨幅须低于可支配收入增幅,这个原则是对的,但另一方面,昆明市两会虽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5%以上。但住房价格涨幅不可能涨到15%那么高,2012年涨幅才在3%,对比2012年,估计2013年出现上涨的话的涨幅不会超过10%。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

住房转让所得征税20%不可能改变

“对转让住房征收个税,现行税法和规章已有详细规定,国务院只是强调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官员4月1日回复财新记者电话采访时解释说。

上述官员表示,按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就是严格按108号文执行。“目前没有考虑出台新的政策,也没有考虑修改108号文的规定。”

3月最后两天,地方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国五条”的实施细则密集出台,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限购措施、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做出规定。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多数省或城市实施细则重述国务院规定,未有过多操作信息。

2006年国税总局出台通知(国税发号文),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税的原有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国务院强调“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法”即为108号文。

“108号文的规定已经很清楚、很详细了,还能有多细的细则?”国税总局这位官员表示,具体如何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这要看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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