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昆明市保障房建设再次兑现了年初省政府下达任务时的庄严承诺。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启动建设保障性住房76247套,动工率达107%,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而且建设进度全省领先。
安居方能乐业,安居是幸福生活的一部分。
按照廉租保底,经适安居,公租救急,“三限”解困,棚户区改造解危的建设思路,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正不断加快,享受保障的困难群众生活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2年,昆明市保障房建设再次兑现了年初省政府下达任务时的庄严承诺。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启动建设保障性住房76247套,动工率达107%,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而且建设进度全省领先。同时,制定19759套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分配计划,首批4604套房源即将摇号分配,预计今年春节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喜迁新居。昆明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正得到根本改善,向着美好幸福新昆明的宜居生活大步迈进。
迎难而上加快建设
2012年,省政府下达昆明市筹集建设105423套(户)城镇保障性住房任务。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4194户,实物建房71229套(新建廉租房4470套,公租房50923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10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836套)。加上2011年近9万套续建任务,全年同时在建16万套保障性住房,其建设规模及总量是往年的数倍。
一方面仍有大量的续建任务在建,另一方面是2012年又保持高强度的建设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按期完成,面临巨大的困难和压力。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面对困难,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抓好统筹。成立了以市长为责任人,分管副市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由县(区)长一把手负总责的协调推进机构。通过提早采取措施,对下达任务早谋划、早着手,提前认真研究和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迎难而上,发扬敢闯敢拼精神,紧紧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整体联动,快速推进,真抓实干,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首先狠抓进度。进一步细化分解建设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到责任人员,细分到工作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每月筹备市政府专题会议,提出任务分解、规划选址、用地报批、资金筹集等相关措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多次现场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狠抓督查检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多次深入项目检查,摸清项目情况,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市政府还抽调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市14县(市)区、5个开发(度假)园区、2个市属国有公司共21个建设责任单位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的方式进行了认真检查,督促项目推进,查找分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项目进展进度。
为不断加快工程建设,市住建局及各相关部门还积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狠抓前期手续。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人跟办、盯办、催办、督办、帮办,限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在窗口安排专人帮办保障性住房的审批手续,对于资料齐全的建设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资料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告知,以尽快完善审批工作,确保按期开工建设。
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不仅要让受保障群体有房住,更要住上放心房。在推进此项工作中,市住建局狠抓质量安全工程,加强监管、健全制度、强化督查,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
一方面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行“零容忍”的要求,配合质量监管部门,加大对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检查。重点从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入手,把好工程质量源头关,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设计文件质量,抓好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牢牢把握工程质量核心,规范监理工作职责,做好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
另一方面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对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实行预审制,严格挑选资质等级高、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参与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力量不足的县、区,督查落实安排专项经费,聘请第三方加强监管,确保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成为群众的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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