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昆明市2011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下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基数的上限已达14335元,比2010年的12455元高出1880元;而该基数的下限一类区830元/月比2010年一类区680元/月高出150元/月,二类区740元/月比2010年二类区610元/月高出130元/月。
日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昆明市2011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下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基数的上限已达14335元,比2010年的12455元高出1880元;而该基数的下限一类区830元/月比2010年一类区680元/月高出150元/月,二类区740元/月比2010年二类区610元/月高出130元/月。
据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是基于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增加所致,调整执行期间为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1-3月少缴的单位,可进行补缴。此外,按相关规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超过8601元的,单位和个人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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