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这份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这份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从2004年起,一号文件连续11年“锁定”三农主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和农业生产,给我国农村带来巨大的变化。
粮食安全
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国内粮食生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农田,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安全。在重视粮食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在保障当期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力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
市场调控
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机制
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基本稳定。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激励机制。
财政支农
监督县级政府切实用好扶贫资金
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增加“三农”支出。公共财政要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
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创造条件逐步下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
休养生息
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
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从2014年开始,继续在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土地承包
允许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分配制度。
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具体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土地征收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改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健全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
人口转移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者市民化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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