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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二手房买卖咨询电话激增 或将掀起交易潮

云信  2013-03-04 09:25

[摘要] 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多家银行网点或致电支行个人客户经理注意到,春节后,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股份制银行纷纷开始出现分化,首套房利率一般拿不到折扣,一些银行出现了上浮利率的现象。

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多家银行网点或致电支行个人客户经理注意到,春节后,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股份制银行纷纷开始出现分化,首套房利率一般拿不到折扣,一些银行出现了上浮利率的现象。

所得税

此前规定

1、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按差额的20%税率征收;2、未提供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税,按交易总价款的1%计征;3、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家庭普通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新政规定

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的20%征收。

二手房过户费明细

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4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4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印花税:买卖双房各缴纳万分之五。

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卖方承担。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承担。

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

公证费:成交价千分之三。买方承担。

昨日,备受瞩目的新“国五条细则”正式出台,通知从“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六方面作出具体解释。

昨日,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多家银行网点或致电支行个人客户经理注意到,春节后,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股份制银行纷纷开始出现分化,首套房利率一般拿不到折扣,一些银行出现了上浮利率的现象。在新“国五条细则”中有关二手房的严厉政策,多数股份制银行已经不再支持二手房贷款按揭。

“从云南的情况来看,政府进行政策变化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是也要等待总行的具体政策。”一国有商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信贷科人士分析,现在,银行暂未接到总行有关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和利率上浮的通知。不过,由于新“国五条细则”出来之后,政策不明朗,审批将会受阻。

分析

二手房交易成本大幅增加 或导致成交量下滑

此次国五条细则出台针对二手市场的“从严”政策,改变的,不仅仅是从1%到20%之间增加的两位数税收,而是后续市场影响以及成交量价的直接体现。

据了解,对于政策出台前的二手房个人售房所得税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 1、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按差额的20%税率征收;2、未提供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税,按交易总价款的1%计征;3、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家庭普通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原先个人出售房屋可自行选择个税缴纳是交易全额的1%或是差额的20%,但从实际成交情况来看,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都会选择交易价1%的征收方式”昆明富邦地产总经理卞东晓表示。“如果今后强制按20%的差额来征收个税,房屋交易成本保守估计至少会增加15%或以上,这对购房者来说是难以接受和承担的。这样将势必造成成交量的下降。但如果二手房供应不足,需求势必将转而至一手房上,进而传导至房价上。如果那样,显然将有违新政出台的初衷。”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认为,若这项政策得到严格实施,二手房市场购买需求及业主出售意愿都将会受到明显的影响,或导致成交量的下滑。相对于收紧二套房信贷政策而言,个税新政对市场的影响会更大。

“这是细则内最有力度的条款。”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周大研也表示,“之前房屋买卖多按照房屋总价的1%计征,金额较小,现在从严按照20%征收,将直接增加卖方成本,而这将直接反映在二手房成交量上。”

个税20%差额征收 转移给购房者可能性较大

“现在,云南省的供求关系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税20%差额征收转移给购房者的可能性还比较大,这可能会影响到二手房市场的交易。”在采访中,一家房产中介的客户经理略有担心表示,对于刚购买住房,还没有到房产部门过户的客户,暂时不清楚是否需要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征税。但是,可以预测的是,在历次调控政策多出的税收,最终都会转嫁到购房者头上,这将会对二手房市场造成很大的影响。“现在,银行已经在二手房的贷款上有所收紧,大多数银行不做二手房贷款,都只给予合作的楼盘贷款。”一股份制商业银行拓东路支行工作人员表示,这也预示着二手房市场将受到很多影响。

“本次政策虽然是以往政策的收紧和完善,除了信贷和税收政策外。在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方面,也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管控空间。”张旭认为,整体来看,新一轮的调控政策在信贷、税费等市场调控措施,以及行政性调控措施方面均有所加强,且对于二手房市场的调控力度更大。新一轮调控将促使购房者预期出现明显转向,抑制改善性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或降低交易换手率,预计成交将会有所萎缩。对于北京这样前期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城市,这种市场反转可能会表现得更为明显。

或现“灰色地带”业主和购房者“阴阳合同”做低房价

对于此次出台的被业内认为是十年以来最严厉的二手房政策,其带来的影响远不止这些。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将会使得更多的业主和购房者作“阴阳合同”,做低房价,导致其中衍生出“灰色地带”,而使得市场秩序面临混乱。

事实上,“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可谓是一直存在,只是现象的存在只属于某一部分。但随着本次重压政策的强制实施以及高额的交易税费,使得原本存在的“灰色地带”再次提出并放大。

据某机构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税费带来的重压,不排除市场因此出现‘灰色地带’”,从限购至今,昆明的市场上就一直存在利用特殊渠道规避政策调控的现象,比如减少房产以排除限购行列、利用技术操作手段降低税费以及签订‘阴阳合同’等。”对此,多数中介机构表示,“灰色地带”的出现与调控息息相关,而它的消失,也势必取决于对于调控的检查力度和持续性。

走访

房产中介负责人:已经接到银行通知 3月底二套房首付将升至70%

3月1日,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多家银行网点询问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政策。“目前与我行合作的楼盘首套房贷执行8.5折优惠,但是还是要看具体客户的情况,一般客户可以拿到9折或者9.5折。”一股份制商业银行拓东路支行信贷业务部客户经理告诉记者。

在五大国有银行中,除交通银行首套房是执行合作楼盘基准利率8.5折优惠、二手房基准利率上浮10%左右外,其他四家银行一般都是执行:首付30%,利率是执行基准利率或者基准利率8.5折或9折优惠。

3月2日,记者从多家支行获取的信贷业务部客户经理电话,致电询问二套房的信贷情况时,多家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现在首套房的政策暂时没有变化。但是,随着新“国五条细则”的出台,政策不明朗,银行可能暂时不会对二套房放贷,客户在银行申请到二套房,顺利通过审批,实行首付60%,利率1.1倍的可能性将会比较小。

此外,记者也走访了一些房产经纪公司了解到,现在,若是客户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6.55%。春节后,房产经纪公司从银行拿到的房贷利率出现大面积的上浮,首套房客户按揭贷款大多是首付30%,利率为7.9%。二套房的政策仍然是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但是,随着新“国五条细则”实施,房产经纪公司或将很难拿到这一利率。

一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则表示,3月2日,中介公司已经接到银行通知,3月底,银行二套房首付将会升至70%,利率情况暂时不明确。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也表示,新“国五条细则”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等。”这将会明显抑制二套房的购房需求。从北京的市场情况来看,等3月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施后,如果房价走势继续上涨,二套房贷款政策收紧将是大概率事件。

一国有商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个金部负责人预测,此次新“国五条政策细则”对二套房给出了明确的要求,二套房信贷面临收紧可能性,银行可能会将二套房调整为:首付7成、利率提高到1.3倍,这也将成为大多数银行的选择。

中介机构:政策出台后第二天上午 有业主表示降低房价尽快脱手

由于周末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不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故无法了解到过户情况,但据记者向昆明市多家中介机构了解得知,政策出台后第二天上午,门店就接到很多业主咨询电话,询问卖房事宜,其中有业主甚至表示,可以降低房款,以求最快时间脱手。

“今天一大早,中介就打电话给我,告知我国五条的政策,还建议我降低房款以快速出售。”挂牌出售房屋的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

同一时间,记者接到王女士的电话,说早上某中介打电话问她说要不要买房?一头雾水的她才反应过来,之前在看房的时候在某中介登记过。

对于政策刚出台,就有中介急着抢时间卖房,甚至抢客户的情况,卞东晓分析表示,在政策正式实施前的时间段,作为中介机构都将会以电话的形式告知买卖双方政策的实施细则,询问其是否采取将交易时间提前,或降低房款等方式应对。而如买卖双方都能在短期内对成交达成共识,一方面会增加市场上的二手房交易量,另一方面,也能为刚需购房者节省购房成本。

“市场方面,为应对政策的重压,或将在短期内,掀起大范围的二手成交潮,同时也可能因此产生交易方面的漏洞。”昆明富邦地产总经理卞东晓表示。

个案

算账:150万房价个税多缴约15万

周先生近期刚缴纳购房定金,但因二手房购房政策的调整,他可能要面临多缴纳15万元个税的情况。

按原政策,周先生只需缴纳总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即150×1%=1.5万元;但是,如果按照新政策,该房屋最初价值仅为68万元,如果按照差额缴税即(150万-68万)×20%=16.4万。即多缴纳14.9万元的税收。

调控时间表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云信 马苗 林若男 戴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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