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近日,购买新螺蛳湾金福地花园小区住宅的黄先生交房时,被告知得先交纳120元的垃圾清运费,否则不能交房。在和物管僵持几天后,为了拿到新房钥匙,黄先生还是交纳了这笔费用。
本报讯近日,购买新螺蛳湾金福地花园小区住宅的黄先生交房时,被告知得先交纳120元的垃圾清运费,否则不能交房。在和物管僵持几天后,为了拿到新房钥匙,黄先生还是交纳了这笔费用。不过,黄先生很费解,不是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的垃圾清运费和水费捆绑收费,由昆明市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代收,为什么物管还要收垃圾费?对此,物管的解释是,是为了统一管理,并不存在不交垃圾费就不让交房的情况。
业主
不交垃圾清运费 物管不交房
几个月前,黄先生在金福地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几天前黄先生去交房,但物管却要求交纳120元的垃圾清运费,“从今年7月1日开始垃圾清运费不再由物管代收,那这120元垃圾清运费是怎么回事?”黄先生问物管为什么要收取这笔费用,物管没有给出明确回答,只告诉黄先生,如果不交纳120元的垃圾清运费,就不能交房。最终,在和物管僵持了几天后,黄先生还是交了120元钱。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金福地花园小区看到,除了一些管理人员和装修人员,小区里的住户并不多。在个别单元门前,堆放着一些装修产生的建材垃圾。但小区道路干净宽敞,每栋住宅楼门前都有一两个垃圾桶用于住户丢放垃圾。
正在丢垃圾的王阿姨告诉记者,她家是今年7月份交的房,当时也向物管交纳了120元的垃圾清运费。王阿姨说,“新规定说物管不可以再收垃圾清运费,但小区的垃圾几乎每天都会打扫清运一次,收点垃圾清运费没有关系,只要小区干净、卫生,不存在像其他小区垃圾堆放无人处理的情况就行。”
物管
交纳垃圾清运费是为了统一管理
对于交房时需交纳120元垃圾清运费,金福地花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朱女士解释,从去年底,金福地花园小区开始交房后就陆续有住户入住,至今约有40%的入住率。在未实施垃圾清运费和水费捆绑之前,垃圾清运费是由物管代收,每户120元,所以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仍由物业人员清理。“但从最初入住到现在为止,小区的住户从未交过水费,也没有交过垃圾费。”
朱女士表示,7月份以后交房的住户仍要求交纳120元的垃圾清运费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待有关通知下发后,凭收取费用时的收据,他们将统一退还120元的垃圾清运费,但不交纳120元的垃圾清运费就不让交房的问题根本不存在。
相关部门
物管无权再收取垃圾清运费
随后,记者致电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环卫部门工作人员吕先生告诉记者,从7月1日起,全市的垃圾清运费和水费捆绑,由昆明市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代收,物管没有权力再收取小区住户的垃圾清运费。吕先生说,但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垃圾清运费还是由物管代收:一是小区物管未与自来水公司有供水协议,即小区自供水;二是小区为老小区,水表为总表,并未抄表到户。吕先生表示,如果不符合以上两点,小区物管仍收取垃圾清运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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