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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为何被要求搬离 租户要求索赔10万

——房主称租户私自转让店面

都市时报  2013-05-17 08:16

[摘要] 昨天上午,安康路银鹏大厦一家烟酒经销店门前来了数十名施工人员,欲在该店门前设置施工围挡。店主却表示,店面租期还没到就被“封门”,这不合理。

■ 都市时报见习记者 邹佳琪

记者 王小琴

昨天上午,安康路银鹏大厦一家烟酒经销店门前来了数十名施工人员,欲在该店门前设置施工围挡。店主却表示,店面租期还没到就被“封门”,这不合理。

租户:半月前水电被断

11点左右,店主李先生和家人愁眉苦脸地坐在店门前。李先生说,2010年10月,他转租到这个店面,开始经营烟酒生意。2012年10月,上任租户与银鹏实业集团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他于当年10月19日与银鹏实业重新签了两年的租赁合同,且支付了一年的租金。

今年3月中旬,李先生接到银鹏实业的通知:3月底大厦要进行整体重新装修,租户需在3月底全部搬离。这让他很气愤,“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叫我临时搬走,店里这么多货物,让我搬到哪去?”因此,李先生并没有搬离。而半个月前,店里的水电被断了。“全家人吃饭都在店里,一下子断了水电,吃饭都成了问题。我们在店里点蜡烛生活了几天。后来没办法,我们就在隔壁派出所接了根电线暂时用着。”

对于业主在店门前搭施工围挡的做法,李先生很不满。“这太可恶了,围起来后,还怎么做生意?我们店一天租金要几百块,这些损失谁来赔?”

李先生表示,要搬的话,银鹏实业集团必须赔偿他的损失。“店面从上个租户手上转过来花了我6.8万元转让费,店面装修费1万多元,目前还剩下5个月租金,每月租金为4700元。对方只要给我10万元的赔偿费,再给我半个月时间处理货物,我一定搬走。”

房东:要求合理,公司会赔偿

银鹏实业集团的工作人员李女士表示:“大厦要重新装修,考虑到行人安全,我们才决定把现场围起来,而且之前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多次要求他们搬走,但他们不搬。至于断水断电,是因为大厦正在进行装修,为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对于店主李先生提出10万元赔偿的要求,李女士认为不合理。她表示:“我们和李先生确实签订了两年的租赁合同,但他只交了一年的租金,目前还剩5个月的租金。但合同内有规定,不经过公司同意租户不得私自转让。李先生和上个租户未经公司同意私自进行店面转让,这已经违反了合同规定。而且他们在转让过程中也没留下任何凭据,不可能他说赔多少,公司就得赔多少。如果他的要求合理,公司会给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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