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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乡规划提出商品房每100平米配一个车位

昆明信息港  2012-06-16 11:02

[摘要] 只能容纳四五百人的会场,来了一千多人,千套资料半小时一扫而光。昆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亮昨天为地产界人士和行业人士作了一场生动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专题讲解会”。

只能容纳四五百人的会场,来了一千多人,千套资料半一扫而光。昆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亮昨天为地产界人士和行业人士作了一场生动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专题讲解会”。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间距、建筑高度和生态景观控制以及停车泊位等成为讲解的重点。在说到建筑间距时,李亮表示,要把更多的空间留给老百姓和业主,不能违规占用规划不准许的空间。

针对有些开发商在住宅规划用地上建起商业设施的行为,李亮表示,这种改变用地性质的行为将按照混合用地处理。

住宅标准层层高

不得超过3.6米

昨天下午,昆明市昆明怡景园度假酒店多功能厅挤满了来自地产界和规划业内的人士上千人,千套《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半内一扫而光,晚到的人不得不花45元的复印费自己复印。

规定提出,多、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3.6米,单套户型内室内中空部分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单套建筑面积的30%。商务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4.5米。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5.4米,大型商业用房的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李亮在谈到商业项目时说,商品住房项目中每个地块的地上商业配套、服务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每个地块的地上商业配套、服务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相对集中建设。

在商业及商务办公项目中,应当临城市道路设置全天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每幢建筑可不超过两座。每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与城市管理部门签订无偿移交协议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

商品住宅每百平米地上建筑

不低于1个车位

对于市民关心的停车泊位的问题,李亮说,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建筑项目规划允许用地范围以内;情况特殊的,可设置在项目用地周围200米范围以内且不跨城市主、次干道(特大型公共建筑可另作特殊处理)。

在停车配建指标方面,商品住宅不得低于每100平米地上建筑面积1个机动车位和1个非机动车位,廉租房不得低于0.4个机动车位和4个非机动车位,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不得低于0.7个机动车位和2个非机动车位,商务办公及商业设施(含宾馆酒店)不得低于0.8个机动车位和2个非机动车位,行政办公及文化设施不得低于1个机动车位和1个非机动车位。一般性城市公园不得低于每公顷游览面积4个机动车位和30个非机动车位。

此外,停车位面积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25~30平方米/车位;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30~35平方米/车位;自行车停车位1.5~1.8平方米/车位。

对于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每所中学的设置规模宜为24-60班,每所小学的设置规模宜为24-48班,每所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宜为9-24班。

具体来说,居住人口规模为4万人,周边的高级中学规模应为30个班;居住人口规模为2万人周边的初级中学规模应为18个班;居住人口规模为1万人,周边的小学规模应为18个班;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人,周边的幼儿园规模应为9个班。

住宅建筑居室

日照不少于连续1

在谈到日照内容的规定条文时,李亮坦言,日照纠纷在生活中比较多,希望地产商们按照规定实施,否则将会受到处罚。规定明确对居住建筑(含住宅、宿舍、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等)、医院、疗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间距满足以下规定:住宅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建筑有国家规范规定数量的居室在冬至日有效时段内能获得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等。

人行地道的长度

不宜超过100米

地铁车站规划应根据车站附近未来交通需求及发展趋势,预留换乘枢纽、停车场和人行地道等设施用地;车站非付费区及与车站公共通道相连的建筑物应规划有公共区域,满足行人24的过街通行要求。与地铁车站相连接的地下街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地下室的标高宜与车站站厅层标高一致,如因特别需要而出现较大落差,应设置自动人行道。

在人行地道建设方面,宜连接附近主要交通站点,纳入整体交通系统。人行地道的长度不宜超过100米;如有特别需要而超过100米时,宜设自动人行道。通道内每间隔50米应设置防灾疏散空间以及2个以上直通地面的出入口。

当新建的大型综合性公共建筑附近有现状或规划的地铁车站、公交枢纽等公共交通设施时,应进行该地区的城市设计,考虑将建筑物地下层与这些交通设施进行整合,相互连通。

目前,《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听证,正在待批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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