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了解到,《云南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了解到,《云南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新建住宅供电容量基本配置标准为:住宅户均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不含90平方米)的按不低于4千瓦/户配置;9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不含120平方米)按不低于6千瓦/户配置;12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的(不含150平方米)按不低于8千瓦/户配置;150平方米以上的按不低于10千瓦/户配置。住宅区的公共设施用房,按每平方米不低于40瓦配置;配套建设的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不低于80~100瓦配置;经营性用房按每平方米不低于100~120瓦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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