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房天下针对此解释做出了及时、权威的调查,真实详细的反应了广大网友对该解释的各种不同意见。
15日,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房天下针对此解释做出了及时、权威的调查,真实详细的反应了广大网友对该解释的各种不同意见。
>>>新闻链接:房价居高 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公证细化到房子?
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份解释对扰攘已久的夫妻房产归属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填补了此前这方面的空白。但这个规定也在法学界和社会中引起了争议。
头文字"钱"此举或将增加离婚率
前些年的婚前财产公证在社会上就曾经引起了轩然大波,而今又出现类似的"细则",使得社会各界一片哗然,爱情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中国人受到"门当户对"的传统思想影响,而此解释的出台,势必将这传统思想旧事重提。爱情面前已不再是单纯,排在位的变成了"钱"。在中国几千年的婚姻关系中,一直维持着"共同财产制"的惯例。此举,势必会让离婚显得更加随意,离婚率恐怕也会直线攀升。
近五成网友认为不会对婚姻造成影响
五成网友表示房产公证比较公平
新规定 掐断"小三"经济命脉
调查数据显示,尽管有超过4成的网友认为明确房屋归属不会对婚姻造成影响,但也有接近4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此举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会对婚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有超过16%的网友则持中立态度。在调查者中,有五成的受访者认为同居恋人关系,双方的房产业应该进行公证,这样比较公平。而只有一成左右的网友表示不用改进行公证,会伤害双方感情。有近四成的网友表示中立,选择了看情况而定。
有一半网友认为能有效遏制“第三者”为房破坏家庭
对于敏感话题"小三",有五成网友均表示婚姻法中规定能有效遏制"第三者"为了房产而破坏家庭。而选择不会和保持中立的网友占了个25%。由此看来,婚姻法新规定对在很大程度上无疑是掐断了"小三"的经济命脉。
网友倡议 女人还是不结婚
鉴于此,网上甚至还发起一项倡议:作为女人还是不要结婚。对女人来说,结婚除了受伤害和付出外,将什么也得不到,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如果不结婚,好好经营女人自己的事业,完全可以平平安安的过得很好。那时女人会感觉到:这比结婚嫁人要实惠、安定、富有和幸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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